本處因業務調整,自民國113年9月9日(一)起調整各單位之財務處承辦人。
主旨:本處因業務調整,自民國113年9月9日(一)起調整各單位之財務處承辦人,請 查照惠辦。
說明:
一、調整後負責各單位之財務處承辦人請詳附件1。
二、 請各單位配合修正總務會計系統上之簽核流程人員,本次流程異動人員為財務處承辦人。
三、 各系統使用人如有於系統建立個人之簽核範例者,請至『系統選單->系統管理->個人簽核範例維護』項下一併修改所屬之個人簽核範例。
四、 如有未盡明瞭事宜,請洽本處承辦人,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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