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承接「教育部、國科會及農業部」專案計畫動支請購核銷說明,請 查照。

 

  • 為有效控管計畫案預算執行,避免各項經費集中於年底核銷,訂定115年度核銷時程。
  • 相關憑證(含交由採購單位議比價採購之項目、人事費、差旅費、各項獎助學金、演講鐘點等各費)核銷時程如下:

憑證日期

完成核銷日期

115831日(含)以前

115102日(五)前完成核銷。

115103日(六)起不再受理115831日(含)以前憑證。

11591日(含)以後

依各活動結束後二週內儘速送財務處核銷。

  • 未於上述時間完成之核銷或採購案,需經專簽核准後始可進行後續作業。
  • 若有未盡明瞭之處,請洽本處之各單位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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