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承接「教育部、國科會及農業部」專案計畫動支請購核銷說明,請 查照。
- 為有效控管計畫案預算執行,避免各項經費集中於年底核銷,訂定115年度核銷時程。
- 相關憑證(含交由採購單位議比價採購之項目、人事費、差旅費、各項獎助學金、演講鐘點等各費)核銷時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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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證日期 |
完成核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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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8月31日(含)以前 |
115年10月2日(五)前完成核銷。 115年10月3日(六)起不再受理115年8月31日(含)以前憑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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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9月1日(含)以後 |
依各活動結束後二週內儘速送財務處核銷。 |
- 未於上述時間完成之核銷或採購案,需經專簽核准後始可進行後續作業。
- 若有未盡明瞭之處,請洽本處之各單位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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