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成中心計畫

Q-尚未簽訂之計畫合約,其相關預算經費可否先行使用(ex.薪資費用)

A仍需待計畫簽訂後,相關經費才可動支使用。

Q-各項費用之核報,不論持有何種形式之核可憑證,即可核銷?

A依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專案計畫預算編列執行標準,各項費用之核報,對於『5千元以上』者,除酬勞、鐘點費、演講費、出席費、審查費、稿費及水電費、通訊費、報費、交通費等依法免取具統一發票者外,以取具統一發票核銷為原則。

Q-辦理活動所需之茶點費,是否有限定每人花費額度?

A依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政府補()助款編列標準修訂說明表,其每人之 花費不超過『50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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