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5年春節假期前付款時程通知,請查照並轉知所屬相關人員。
主旨:本校115年春節假期前付款時程通知,請查照並轉知所屬相關人員。
說明:
- 依本校114學年度行事曆,115年2月5日至2月22日為本校教職員春節年假,為配合115年1月之帳務及各類所得扣繳申報,需依規定於期限內陳報教育部及國稅局,本校年假前付款時程如下:
- 一般應付款(人事費以外之各項費用):年假前最後一次付款日為115年2月4日,於115年1月23日前將憑證送達本處者,可於前述日期付款,115年1月24日後送達之憑證,將於年假結束後再行支付。
- 計畫案專任助理年終獎金及專兼任助理、臨時工、工讀生114年12月人事費:
|
日期 |
說明 |
|
114.12.29(一) |
專兼任助理、臨時工、工讀生114年12月人事費於本日下午4點前送達財務處 |
|
115.1.5(一) 發放 |
專兼任助理、臨時工、工讀生114年12月人事費付款日 |
|
115.1.6(二) |
專任助理年終獎金,核銷憑證於本日下班前送達財務處 |
|
115.1.19(一) |
專任助理年終獎金付款日 |
- 為使各款項能如期撥付,敬請配合上述各點說明辦理,並儘早將憑證送出核銷,未於前述日期前將憑證送達本處者,將俟年假結束後依時程撥款。
- 專兼任助理、臨時工及工讀生115年1月人事費,請於115年1月29日(四)下午4點前將憑證送達本處。
- 另配合填報教育部115年1月財務報表、財產驗收入庫入帳,請採購組及保管組於115年1月23日下班前完成各相關設備的驗收,並將已驗收之財產憑證送交本處入帳。
- 若有未盡明瞭之處,請洽本處之各單位承辦人。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