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 113 學年度單位預算、國科會及教育部動支請購核銷及變更流用時程說明,請查照。

 

 

一、 為有效控管預算執行,避免經費集中於學年度結束前核銷,影響資金規劃,訂定 113 學年度單位預算、國科會及教育部核銷時程。

二、 單位預算、國科會及教育部經費核銷:

(一) 憑證日期 113 12  31日(含)以前者:114  110日(五)前完成核銷(含交由採購單位議比價採購之項目、差旅費、各項獎助學金、演講鐘點等各費)。

(二) 憑證日期為 114  1月 1~7  31日者:請依發生時間盡速動支核銷,期末關帳時程規劃另行通知。

三、 單位預算動支請購:各單位 113 學年度單位預算動支,若有依本校採購辦法規定需交由採購單位進行議比價者請依下列說明時程辦理。

(一)   本門:114523日(五)前完成線上動支請購,並將相關紙本資料送交採購單位進行後續作業。

(二) 經常門:114620日(五)前完成線上動支請購,並將相關紙本資料送交採購單位進行後續作業。

四、 單位預算變更流用:

(一) 資本門或經資門之變更流用簽陳:114516日(五)前完成紙本簽核並送交財務處憑辦。

(二) 經常門之線上流用:114620日(五)前完成線上變更申請,並印出紙本送交財務處憑辦。

五、 未於上述時間完成之核銷或採購案,需經專簽核准後,始可進行後續作業。

六、 其餘專案計畫請依補助單位之規定時程盡早完成核銷,並預留結案之行政作業時間。

七、 若有未盡明瞭之處,請洽本處之各單位承辦人。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