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2年春節假期前付款時程通知,請查照並轉知所屬相關人員。
說明:
一、 依本校111學年度行事曆,112年1月18日(三)至2月3日(五)為本校教職員春節年假,為配合112年1月之帳務及各類所得需依規定於期限內陳報教育部及國稅局,本校年假前付款時程如下:
(一) 一般應付款(人事費以外之各項費用):年假前最後一次付款日為112年1月18日(三),請於112年1月6日(五)前將憑證送達本處。
(二) 計畫案專任助理年終獎金及專兼任助理、臨時工、工讀生111年12月人事費:
日期 | 說明 |
112.01.05(四) | 專兼任助理、臨時工、工讀生111年12月人事費於本日下班前送達財務處 |
112.01.13(五) | 專兼任助理、臨時工、工讀生111年12月人事費付款日 |
112.01.03(二) | 專任助理年終獎金,核銷憑證於本日下班前送達財務處 |
112.01.12(四) | 專任助理年終獎金付款日 |
二、 為使各款項能如期撥付,敬請配合上述各點說明辦理,並儘早將憑證送出核銷,未於前述日期前將憑證送達本處者,將俟年假結束後依時程撥款。
三、 專兼任助理、臨時工及工讀生112年1月人事費,請於112年2月7日(二)中午前將憑證送達本處。
四、 另為配合每月月報報教育部,財產驗收入庫入帳,請採購組及保管組於112年1月11日(三)下班前完成各相關設備的驗收,並將已驗收之財產憑證送交本處入帳。
五、 針對說明三之付款時程若有疑義,或其他未盡明瞭之處,請洽本處之各單位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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