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本校清明連續假期,調整編制外人員107年3月份之薪資付款作業時程,請轉知所屬相關人員知悉。

主旨:配合本校清明連續假期,調整編制外人員107年3月份之薪資付款作業時程,請轉知所屬相關人員知悉。

說明:一、  編制外人員薪資之發放,原訂每月1~5日將上月之核銷資料送至本處,由本處編製傳票後移交出納組於15日付款。
二、  因3月之出勤紀錄需於完成工作後方能填報,4月1日系統產生勞健保及勞退費用分攤明細表後,原應於4月5日前送達本處核銷之紙本資料,適逢4月2日至6日為本校清明        連續假期,故調整107年3月份之薪資發放日期如下:請於107年4月11日(三)下班前將完成動支之紙本資料送至財務處,出納組將於4月20日(五)付款,未及於前述時間        送達本處者,將於5月15日併同4月份薪資一起支付。
三、  不便之處,敬請見諒。未盡明瞭之處,請洽本處之各單位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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